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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知识小讲堂-社会团体(4)

发表时间:2022-03-29 16:44




社会团体

Facing the sun





Q1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能否建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于2001年7月30日发布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第九条规定,“分支机构因特殊需要建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的,由社会团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经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印章式样、银行帐号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Q2

社会团体的经费来源主要有哪些?

有合法的资产和资金来源,是保证社会团体正常开展业务活动、促进其宗旨确定的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是社会团体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民事义务的必要物质条件。

社会团体的经费来源渠道主要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交纳的会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拨款或资助;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的资金;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社会团体举办的经济实体上交的税后利润;其他合法收入。

Q3

怎样理解“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规定?

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它与营利组织的主要区别,不在于是否营利,而在于营利所得如何分配。目前比较一致的观点是,第一,非营利组织的资产及其所得,任何成员不得私分,不得分红,也不得返回捐赠者;第二,允许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活动,但是必须与其业务和宗旨相关,不得超过其业务范围;第三,非营利组织注销后,剩余财产应移交给同类的非营利组织,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社会团体可以投资举办非营利性实体机构和营利性实体机构,但不得以社会团体自身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Q4

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是否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997年5月21日《关于对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精神,社会团体按财政、民政两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是非应税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4月16日《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社会团体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

Q5

社会团体是否可以接受捐赠和资助?

社会团体接受捐赠和资助,是筹集经费的重要方式,是社会财力、物力的一种再分配形式,有利于发挥、调动社会资源从事公共事业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各社会团体之间存在着宗旨和业务范围的不同,捐赠人、资助人也存在着捐赠、资助的意愿不同,因此,社会团体在接受捐赠、资助时,不得违背本社会团体的宗旨,不得超出本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这有利于捐赠、资助活动的规范有序的开展,避免乱拉资金、无序竞争等混乱现象。更重要的一点,是接受捐赠、资助不得附加任何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的条件,以确保国家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受损害。

Q6

对不依法筹备或登记而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活动,或被撤销登记后仍以社会团体名义活动的非法社会团体应当怎样处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于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和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并没收其非法财产。对于未经登记,尚未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包括正在筹备的),擅自以社会团体的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并没收非法财产。对于被撤销登记、已经丧失了民事主体资格的“社会团体”,仍然以社会团体的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不准进行活动,并且没收非法财产。如果非法社会团体的活动触犯了刑律,经司法机关认定构成犯罪的,从事非法活动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但已经扰乱了经济和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Q7

对社会团体的费用开支有何规定?

(1)个人会员的会费,由会员个人承担;单位会员的会费,企业单位从自有资金中列支,事业单位从结余资金中列支,社会团体从预算外收入或自有资金中列支。

(2)社会团体的各项收入应如数入账,主要用于保证各项业务活动的需要。必须贯彻节约的原则,严禁铺张浪费和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

(3)各项开支标准应参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得擅自提高或任意自定开支标准。

(4)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各种票据,严禁使用“白条凭证”,更不得使用假发票。

(5)开展科技咨询等服务项目的合法收入,应按有关规定缴纳税金。

(6)不属于本单位的经济往来,不得在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开支。任何单位、个人不准租借银行账户、支票、公章、营业执照和代开发票。

Q8

社会团体聘用工作人员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根据社会团体内部岗位的实际需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Q9

对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有何规定?

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是按法定程序产生的社会团体法人的代表人,一般由会长(理事长)担任。他既有权代表社会团体法人行使权利,也有责任代表社会团体法人履行义务。按照法律上不能搞双重代理的原则,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这样,有利于法定代表人正确行使职权,既能够保证所在社会团体法人的独立主体地位,又可以避免损害其他社会团体法人的利益。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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